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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吉林省的治理整顿

2021-08-30

1988年,经过10年改革开放,吉林省改革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经济形势趋于严峻,通货膨胀急剧发展,经济秩序出现混乱局面。吉林省最主要的困难和问题是总体上经济效益低。导致经济效益低的因素:一是经济结构不够合理,影响优势发挥;二是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市场发育不快;三是技术管理落后。当时全国形势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形成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双膨胀的局面,由此导致了严重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过猛;国民经济中结构性矛盾再度突出,农业重新成为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经济秩序紊乱,生产、建设、流通领域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混乱现象。在这种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对改革中出现的经济过热作出了治理整顿的决策。

吉林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部署治理整顿工作。为此,中共吉林省委于1988年9月22日至24日,先后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和领导干部会议,认真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明后两年要把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在贯彻落实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吉林省委工作会议上,省委认为,当前突出的是社会总需求连续几年超过总供给,基本建设规模过大,消费增长过快,通货膨胀不断加剧,物价上涨过猛,经济秩序特别是流通领域混乱现象严重。另外,党政机关中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如果不清醒地估计和认识形势,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改革就无法深入。这些困难和问题产生在改革过程中,是旧体制固有的弊端,解决的根本办法必须依靠改革。为此,吉林省采取了积极解决问题的办法: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整顿经济秩序,主要是整顿在新旧体制转换中经济生活特别是流通领域中出现的各种混乱现象;发展和完善承包制,提高承包制的内在功效;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搞活大中型企业;积极推行股份制,把笼统的产权变成明确的产权;大力发展企业联合和企业集团,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加强相互配套,搞好以市场为重点的其它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增强经济发展的外向功能。到1988年底,全省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

1989年,吉林省坚持在整顿流通秩序中深化体制改革,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商业企业的柜组承包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重考核指标体系,发挥了国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二是清理整顿公司,整顿商品流通秩序;三是加速梅河口贸易区建设,开拓地区性贸易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并非顺利,经济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通货膨胀、总量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经济秩序泪乱等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虽然经过初步治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治理整顿中又出现了资金严重紧缺,市场销售疲软,产品库存上升,工业生产速度回落过猛,经济效益再度下降,企业亏损增加,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等新的矛盾,增加了解决困难的难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共吉林省委在五届四次全会上,提出了1990年的中心任务,制定了治理整顿的新的思路和办法:一是继续控制社会需求,认真整顿经济秩序;二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提高经济素质;三是围绕治理整顿来稳定发展经济,完善和深化改革。经过全省干部群众艰苦努力,经受住了政治风波和市场疲软的严峻考验,走出了困境。1990年,全省各项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治理整顿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经过几年的治理整顿,吉林省的经济环境得到很大改善,经济秩序初步得到理顺,为下一步的改革奠定了基础。(何进)

(作者单位: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