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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基本情况

2021-06-24

根据《关于成立吉林省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的通知》(吉办发〔1981〕19号)、《关于设立省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吉编字〔1981〕199号)、《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吉组通字〔2008〕52号)等文件精神,设置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为中共吉林省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既是中国共产党吉林历史研究部门,也是省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中国共产党吉林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党的建设和省委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服务;撰写党史专著,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对党史上的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进行综合研究。

(二)征集、整理、编纂吉林省重要党史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历史资料、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搜集、整理和研究国内外、省内外有关中共党史、中共吉林历史的信息资料。

(三)推动党史成果的转化工作,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协助省直有关部门审读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涉及党史重大题材及重要领导人工作和生活情况的图书、文章等;协助审查已批准立项的反映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和理论文献电视作品;协助审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涉及党史、革命史及革命英烈的展览、纪念馆陈列等。

(四)协助省直有关部门审核已故重要党史人物的诞辰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协助省直有关部门对建立革命纪念设施的报告提出意见。

(五)完成省委、中央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党史方面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为省委解决有关党史方面的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

(六)向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委党史工作机构传达中央、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加强对各市州委党史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党史工作的经验交流;负责全省党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与国内外、省内外有关团体进行学术交流。

(七)指导吉林省中国共产党历史学会的工作。